陕外集团深圳长安集团纪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把督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保障“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规范化,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落细落实。
加强学习,校准监督坐标。公司纪委坚持在召开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理论中心组等集中学习会前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今年以来,公司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46篇,组织集中研讨5次,真正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
聚焦靶心,管好“关键少数”。紧盯公司“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层层压实传递落实责任,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督促公司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使“第一议题”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完成“第一议题”学习36篇,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自学研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10篇以上。
讲求实效,强化闭环监督。“贴近式”监督“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公司纪委全年参加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28次,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联动开展监督排查,查看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是否与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相契合,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深化“第一议题”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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