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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1--5)
时间:2015-12-21 00:00:00 浏览:6847
 
        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表了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系列文章,集团网站现予以全文转载,供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深入学习。
 
 
 
       ●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聚焦现阶段突出问题,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全面梳理并细化了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特别规定违反党章就要受到相应处理,以铁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
       ●加强纪律建设,永远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决不能讳莫如深、避而不谈。
       ●作风建设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经常抓、抓经常,形成习惯。把这些要求写进党的纪律,本身就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力举措。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之一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就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管党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本质特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根本在于把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建设好。全面从严治党,关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与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党规党纪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党纪与国法混同、纪法不分,把党员的标准等同于公民的底线;对现阶段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缺乏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特别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规定得不细、不具体;适用对象过窄,廉政准则只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违纪情形,也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就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立规修规、完善党内法规,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
 
  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紧密相连。制度源自于丰富的实践,又在新的实践中发展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是“姊妹篇”,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大文章,及时将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立行立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归纳总结改革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任务已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把为什么修改、怎么修改的问题想透彻、说明白,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修订工作。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标本兼治,是我们党长期形成并始终坚持的方针。治标,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作用;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重在“防”的功能。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要先治标,严肃执纪、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威慑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治本赢得时间。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倒逼我们加大治本力度,深化改革、建好制度,扎紧笼子。从治标到标本兼治,从行动到规则,伴随着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修订党规党纪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越来越扎实。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来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尤其离不开制度建设作保障。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之二
只要方向正确 迈出一步就是胜利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课题。修订党规党纪要坚持正确方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这个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只要方向对、认准了,迈出一步就是胜利。
 
  立规修规不能贪大求全、毕其功于一役。制定制度不能过于理想化,不要指望设计出一套至善至美、能管几十年的法规,否则就会旷日持久、议而不决,导致制度迟迟出不来;或者费了很长时间弄出个制度,又把时机错过了,失去了时效性,导致决而不行。制度不可能面面俱到,磨来磨去反而把重点磨没了、不能针对现阶段突出问题,结果要义不明、行而不果。制度不能过于原则,对“质”的规定多,“量”的规定少,如果口号大于效力,最终会悬而不用。制度更不能看似完美无缺,实际上没有经过反复实践、缺乏细节支撑,就会导致无法执行,这样既不严肃也不严谨。
 
  制定党内法规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既要有理论的储备和支撑,又要有实践的总结与提炼,还要重视历史的回放与梳理。党中央把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深入研究在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管、用什么治?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是什么?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修订工作从研读党章入手,联系历史、把握当下,捋清来龙去脉,探究理论源头;从解决当下突出问题入手,先探索实践,不断深化和丰富,及时抽象概括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八项规定言出纪随,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解决管党治党、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丰富的实践为修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创新。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不同,问题和矛盾也不一样,制度建设也就必然有不同的侧重点。纪法不分是当前最突出的问题,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实现纪法分开,就是修规的重点和方向。先走出这一步,就体现了现实针对性。
 
  “制”和“度”是两个内容,“制”是标准规则,“度”是对标准规则的把握。立规修规要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形成共识、确有必要的作出修订,做不到的宁可先不写。标准也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拿捏分寸火候,确保大部分人认识一致、做得到,这样的制度才能得到有效执行。制度建设还要尊重前人的智慧,体现继承和创新相统一,能不改的就不改,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制度建设永远是一个过程。千万不能为了一次前进十步,最后连一步都迈不出去。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打牢实践基础,遵循正确方向,一步步向前迈进。
 
 
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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