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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颁布执行
时间:2016-01-13 13:50:59 浏览:3825
       近日,《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是经集团党委会研究,本部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的,分别就员工给予奖励和惩处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是奖惩员工行为的重要依据。
       该《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集团机关、各分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单位)的全体员工,要求下属公司参照执行。《办法》对一般员工和领导干部的奖惩尺度上执行一个标准,体现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办法》一文中,对于奖励制度,根据其员工实际表现和业绩,设置了通报表扬、先进个人、特别贡献奖及其他奖励项目,其中第十条指出:员工在工作中有重大创新、贡献的给予荣誉称号的同时,一次性给予5-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奖励办法中还特别指出,省(部)级或国家级奖励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惩处制度, 结合企业实际,设置了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解除劳动合同9种处分,其中第二十三条,对故意、失职、工作差错等情况下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工作差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或间接损失10万元以下的直接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记大过处分。
      《办法》分为总则、奖励、奖励执行的相关规定、惩处、惩处执行的相关规定、附则六章,共四十二条,于2015年12月22日正式颁布执行。
       该《办法》的制定执行,是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职工从业行为,维护管理秩序,保障集团公司健康发展的有力制度保障,为促进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更好实施、发展目标的更快实现夯实了基础。

       (集团宣传 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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