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的公告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逐步规范外经贸集团委托资产评估中介服务行为,外经贸集团现就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入库备选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前来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经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备案并公告,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其中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等国家另有规定资质要求的,应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业规范;
(三)具有8名以上资产评估师,且每名资产评估师应具备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四)近两年评估业务收入平均达到100万元以上;
(五)按国家职业后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对执业人员进行后续教育;
(六)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
(七)熟悉集团公司的业务以及与所处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八)与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及其他国家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关系。
二、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参选机构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评估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附件2)和报名资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的内容。
参选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应按“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的数量分别装订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密封后邮寄或递交至指定地址,本次比选不接受电子投标。
三、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
申请入库的评估机构应在2021年7月20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或当面递交方式报名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四、入库及管理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外经贸集团将根据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进入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备选库的中介机构;
(二)通过本次选聘评选入围的评估机构,即获得外经贸集团及下属企业资产评估中介服务备选资格,但外经贸集团不保证该类机构能够获得实际的业务订单;
(三)库内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公司将取消其在库资格,且3年内不接受其下一轮的入库申请:
(1)在资产评估工作中存在重大过错,致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
(2)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质量问题,在外经贸集团组织的专家评审中,同一报告的同一事项被评审专家集体否定2次以上的;
(3)未经外经贸集团书面同意,将所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的;
(4)采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中标的;
(5)不能按时完成评估报告的;
(6)一年内不参与外经贸集团招投标活动的;
(7)对外经贸集团依法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抽查不予配合的;
(8)无故弃标的;
(9)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结果公示:
外经贸集团通过专家评审小组打分、集团公司复审确定入库的评估机构,并通过集团公司官网发布评估中介机构入库结果公示。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蔚女士 联系电话: 029-87688203
电子邮箱: sfetic@163.com
资料提交/邮寄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止园饭店2号楼12227室
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